今年6月,深圳海關將一名涉嫌走私毒品海洛因的嫌疑人移交檢察院起訴審理。
據悉,該名當事人涉嫌于今年3月份從羅湖口岸出境時,以人身藏匿的方式走私海洛因731.9克,被深圳海關隸屬羅湖海關當場截獲,此案是該關今年以來在旅檢渠道查獲的最大毒品案件。
3月26日上午7時57分,一名身穿牛仔褲配寬松polo衫的中年男子,講著電話,步履急促,在出境通道上被海關關員攔了下來。
“當事人沒有背包,也沒有任何行李,一邊講著電話,一邊有意無意地將過關證件揣在手上,貌似是隨時準備給海關檢查。”當值關員說,“我們觀察到他放下手機時,手機屏幕仍處于息屏狀態,未見正常通話的正常顯示,而且他講電話時也不像在與人交流,更像是自言自語,我們感覺比較可疑,因而決定將他截停并對其實施查驗。”
當事人經過金屬探測門時并無異常,但是卻緊張起來,不時擺弄著手機,在一個不經意的觸碰中,當值關員發現當事人后腰藏有一塊硬物。
經過進一步的人身檢查,海關關員在當事人前、后腰各查獲用保鮮膜和綠色油紙嚴密包裹的磚狀物品共2塊,劃開包裝里面發現是白色粉狀物質,海關關員馬上利用毒品試劑對上述物品進行檢驗,并初步判定為疑似毒品海洛因,毛重為763.9克。后經深圳海關緝私局刑事技術部門鑒定,確認上述涉案物品為毒品海洛因,凈重為731.9克。(汪蘭輝/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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