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括一般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的審定
特殊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的審定
(一)、一般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的審定(六種方法,注意順序)
共六種,依次使用:成交價格法、相同貨物成交價格法、類似貨物成交價格法、倒扣價值法、計算價格法、合理方法。特殊情況下,可顛倒使用倒扣價格法和計算價格法;合理方法是原則而非方法。
1、進口貨物成交價格方法
(1)完稅價格
完稅價格是指海關以成交價格為基礎審查確認,包括進入我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輸及相關費用、保險費。
“相關費用”包括:裝卸費、搬運費等與運輸有關的費用。
(2)成交價格
成交價格:應付的、實付的,并調整后的價款總額,不同于發(fā)票或合同價格,它還包括間接支付給賣方的價款。
“實付或應付”是指必須由買方支付的總價。
(3)關于“調整因素”
① 計入項目:(買方支付。可量化)
a、除購貨傭金以外的傭金和經紀費;購貨傭金是由買方支付,銷售傭金是由賣方支付。購貨傭金(向采購代理人支付的購貨傭金),不計入完稅價格中;
b、與進口貨物視為一體而又未納入價格中須由我方負擔的容器費用;
c、包裝材料和包裝勞務費用;
d、協(xié)助價格:由我直接或間接免費提供或低于成本價銷售給賣方或有關方,未包括在實付或應付價格之中、可按適當比例分攤的協(xié)助價值:工、磨具、材料、工程設計、境外技術開發(fā)等
有我關愛 你不孤獨中國到俄羅斯物流專業(yè)物流操作方式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退貨中心倉模式在銀川綜保區(qū)內全面復制推廣藝術涂料進口報關清關流程一覽湛江海關吸引企業(yè)“迎風”落戶海關“貼心”服務助力企業(yè)“機器換人”ATA單證冊申請表主要的事項有哪些化工制品進口報關時間及海關手續(xù)費用